为加强政协工作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探讨做好履行政协职能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全市政协事业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政协第八届茂名市委员会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全国、省、市政协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理论及其他知识。
(二)对市政协拟部署的重要工作、拟安排的重要调研视察活动征求意见,进行协调、安排。
(三)研究工作组工作,互通情况、交流经验、改进工作。
(四)协调市政协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
联席会议由政协第八届茂名市委员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因事临时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1名副主席主持。
三、联席会议参加人员
(一)政协第八届茂名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二)政协第八届茂名市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政协第八届茂名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四)政协第八届茂名市委员会各工作组组长。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闭会期间,如遇重要工作需要研究,由召集人提议召开工作组组长会议。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并由办公室秘书科汇总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呈报召集人审批,并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
(三)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其中: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议通知的起草和印发工作、出席会议人员的落实工作和联席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办公室行政科负责联席会议会场及食宿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办公室调研信息科负责联席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办公室相关科室做好联席会议的相关会务工作。
五、联席会议决定的执行
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记录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联络科负责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报告工作,并将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组通报,并运用好联席会议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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